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7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5日以通讯方
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汤捷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下述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股份”)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及国星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富华和众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富华和众”)为相关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拟申请授信种类包括
贸易额度及流动资金借款等,授信期限均为一年,拟申请授信及相关担保情况具
体如下:
申请授信
银行名称 申请授信额度 担保情况
主体
佳沃股份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富华和众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建设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不超过5,000万元
张志刚、李媛、李宏伟、韩明分别提
供连带保证担保
国星股份
富华和众提供4,725万元的连带保证
青岛银行青岛延安二路 担保
不超过6,000万元
支行 张志刚、李宏伟分别提供4,725万元
的连带保证担保
注:1、实际金额、期限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2、李媛为张志刚家属,韩明为李宏伟家属。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国星
股份股东大会上签署相关表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相关
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
经审议,决定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佳沃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