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 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1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 作。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及数据尚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工作量较大, 加之部分事项需要年审会计师出具核查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 2018 年 5 月 17 日前完成回复工作。为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有关各方审慎研究并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决定延期回复该问询函。 公司将尽快完成本次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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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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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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