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情况介绍
2017 年 6 月 29 日,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
了《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公司就
《温宿县托甫汗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与温宿县
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温宿县经投公司”)签订了合同(以下
简称“主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因主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政策变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2018 年 4 月 18 日,
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拟
调整本项目的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近日,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公司与温宿县经投公司签订了《<温宿县托甫
汗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一期>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主合
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变更。
二、项目变更情况
本次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由于政策调整及相关政策的出台,《温宿县托甫汗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
目一期》投资规模由原来的 12.5 亿元调整为 3.75 亿元。主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
变更为五项,具体为学校、医院、保障房、综合服务中心、三条道路(学府路、
康庄大道、前进路)。
2、上述五项施工内容(保障性住房除外)对主合同中的工程总造价下浮率
调整为不下浮。
3、已经开工的三条道路(学府路、前进路、康庄大道)继续按照主合同约
定进行施工。工程量计量、工程款支付、结算等相关事宜按主合同约定履行。
4、保障性住房项目按保障性住房合同约定执行。
5、除上述约定继续施工的项目外,其余三项施工内容整改后另行商议。
6、用双方监管账户中的工程款继续支付公司实施上述已开工项目的工程款
项及相关未支付款项。
7、税款、履约保证金及工期等其他事项根据项目规模变动及实际情况予以
相应调整。
三、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中明确了对于已开工项目的工程量计量、工程款支付、结算等
相关事宜的履行约定,因此不存在减值风险。由于本次变更后,项目规模缩减,
公司对本项目的经济收益将随之减少,但也同时减轻了公司融资压力。其补充协
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后续措施
针对本次已签订的补充协议,公司会积极与温宿县经投公司尽快落实补充协
议中的相关条款,严格监督相关项目的执行。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重大项目的进
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