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
半的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监高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坤江先生、监事李小龙先生和财务总监黄敏女士计划在2019年5月17日起至2019年11月13日减持部分公司股份。陈坤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60%);李小龙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7,4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黄敏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78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019年6月27日,公司收到财务总监黄敏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黄敏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2019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坤江先生、监事李小龙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坤江先生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2019年8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占计划减持股份数的12.5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李小龙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陈坤江先生的股份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陈坤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年6月27日 | 1,480,000 | 5.687 | 0.36 |
2019年6月28日 | 900,000 | 5.528 | 0.22 | ||
合 计 | — | 2,380,000 | - | 0.58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陈坤江 | 合计持有股份 | 111,516,168 | 26.99 | 109,136,168 | 26.4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979,042 | 5.80 | 21,599,042 | 5.23 | |
高管锁定股份 | 87,537,126 | 21.19 | 87,537,126 | 21.19 | |
李小龙 | 合计持有股份 | 229,635 | 0.06 | 229,635 | 0.0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7,408 | 0.01 | 57,408 | 0.01 | |
高管锁定股份 | 172,227 | 0.04 | 172,227 | 0.04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陈坤江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109,136,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坤江先生和李小龙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陈坤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2、李小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