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9:3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会议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占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厦门隆华信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华信科”)与国威派克(泰州)新能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威派克”)、深圳市国威科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威科健(厦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签订了《可转换债券投资合同书》,隆华信科拟以可转换债券的方式向国威派克提供总额为3,000万元的投资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关联董事李占明先生、孙建科先生、李江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