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明朗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
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明朗先
生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个人简历:
吴明朗,男,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全
日制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自 2015 年 12 月起任职于公司证券部以来,一直协
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再融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三会管理等证券事务工
作。2016 年 6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2016-3A-083)。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吴明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
形。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1-32020653
传真:021-62564865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路 666 号
电子信箱:wuminglang@safbon.com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