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说明,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文件完备,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 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李元旭 叶建芳 徐丹 ____________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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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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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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