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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1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19-024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4月10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21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参与表决的股份136,500,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6,482,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5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87%;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均为2019年4月3日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水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

136,482,441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超过有效表决权的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59%;17,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有一人参与表决,持有17,600股反对,占公司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8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新莱应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

136,482,441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超过有效表决权的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59%;17,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有一人参与表决,持有17,600股反对,占公司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87%。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

136,482,441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超过有效表决权的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59%;17,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有一人参与表决,持有17,600股反对,占公司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8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新莱应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

136,482,441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超过有效表决权的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59%;17,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有一人参与表决,持有17,600股反对,占公司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8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新莱应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

136,482,441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超过有效表决权的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59%;17,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有一人参与表决,持有17,600股反对,占公司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87%。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2019-016-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

136,482,441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超过有效表决权的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59%;17,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有一人参与表决,持有17,600股反对,占公司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8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2019-019-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

136,482,441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超

过有效表决权的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59%;17,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有一人参与表决,持有17,600股反对,占公司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87%。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

136,482,441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超过有效表决权的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59%;17,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有一人参与表决,持有17,600股反对,占公司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87%。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新莱应材: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

136,482,441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超过有效表决权的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59%;17,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有一人参与表决,持有17,600股反对,占公司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8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 年—2021年)》。

表决结果:

136,482,441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超过有效表决权的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59%;17,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有一人参与表决,持有17,600股反对,占公司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8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2019-01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

136,482,441股赞成,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7.59%;17,6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有一人参与表决,持有17,600股反对,占公司参与表决股份总数的0.01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087%。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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