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8 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条件, 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 页) 独立董事: 迟国敬 杜海波 张英瑶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0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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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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