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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关于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在无锡(太湖)国际科技
园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14 年 11 月,公司在无锡(太湖)国际科技
园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物联网智能计量
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 1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的使用效率,经公司 2015 年
04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
资金利息共计 5,000 万元对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首期出资,用于物联
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公司运营等。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的
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3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股票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1.90
元,募集资金总额416,1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3,885,500.00元,
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896,123.91元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387,318,376.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8月23日全部到位,业经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勤验字【2011】第08057号验资
报告。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8日,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1)      额(2)    (%)(3)=(2)/(1)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
 1                                15,000.00    5,000.00        33.33% 2018 年 06 月 30 日
       系统产业化项目
       三、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
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态日期
       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
 1                                       2018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业化项目
       四、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需投资建设新厂房,建设前期准
备阶段需要立项备案、环评申报、规划设计招标、工程图纸设计、设计论证、许
可证申请等程序,工程建设前准备阶段涉及政府主管部门较多,行政审批周期较
长,建设开始时间晚于预期,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周期需要,
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五、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
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且部分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
产品已在公司总部研发投产,利用公司现有产能生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
是根据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延期。
    2、监事会意见
    本次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延期。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对新天科技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延期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认为:
    (1)新天科技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达到可使用
状态时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新天科技本次调整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基础上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3)海通证券对新天科技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达
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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