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科技”)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与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特电气”)的股东董生怀、
河南省沃达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达丰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署
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
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与万特电气的股东董生怀、沃达丰公司、吴晓北、
康健等 11 名股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496.40
万元收购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的万特电气 52.5%的股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生效后 15 个交易日内(如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原因造成延迟,则前述时间相应顺延),董生怀、沃达丰公
司、吴晓北、康健等 11 名股东合计向新天科技转让无限售股份 8,775,708 股,
转让比例 24.75%,合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4,949.50 万元。此为第一次股份转
让。
协议生效且新天科技分别向转让方董生怀、康健、吴晓北支付履约保证金
2,000 万元、397 万元、350 万元后 5 日内,董生怀、康健、吴晓北辞去万特电
气董事职务,自董生怀、康健、吴晓北辞去万特电气董事职务满六个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如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原因造成延迟,
则前述时间相应顺延),其配合万特电气董事会办理标的股份的解限售登记手续。
自标的股份解限售后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董生怀、吴晓北、康健合计向新天
科技转让 9,834,924 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 5,546.90 万元。此为第二次股份转
让。
2016 年 10 月,公司完成万特电气 8,775,708 股(持股比例 24.75%)的股份
交割手续。
2017 年 5 月 22 日,公司完成万特电气 4,295,000 股(持股比例 12.12%)的
股份交割手续。
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完成万特电气 4,296,904 股(持股比例 12.12%)的
股份交割手续。
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完成万特电气 621,000 股(持股比例 1.75%)的股
份交割手续。
2017 年 6 月 15 日,公司完成万特电气 622,020 股(持股比例 1.75%)的股
份交割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万特电气转让股权的收购,公司合计持有
万特电气 18,610,632 股股份,持股比例 52.5%。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