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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天科技”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新天科技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
时间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6号”文核准,公司通过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98,181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2,179,99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12,192,898.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987,092.82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2016年9月20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35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                         28,000.00            28,000.00
 2       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                     18,000.00            17,998.71
 3       “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            18,000.00            18,000.00
 4       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12,000.00            12,000.00
                      合计                              76,000.00            75,998.71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
省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分别用于
存放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资金、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资金、“互联网
+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资金以及移动互联网抄表系统研发项目资金。2016
年10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河南省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办法》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规存储、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投资进(3)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号                               总额(1)    金额(2)    =(2)/(1)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       28,000.00          0           0   2018 年 03 月 31 日
 2   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
                                  17,998.71      92.06      0.51%    2018 年 03 月 31 日
     目
 3   “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
                                  18,000.00          0           0   2018 年 03 月 31 日
     产业化项目
 4   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12,000.00          0           0   2017 年 03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5,998.71      92.06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加符合公司利益,
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号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     2017 年 03 月 31 日      2018 年 03 月 31 日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原计划于2017年03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为了进一步提升项目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公司对项目涉及的相关技术进
行了进一步的优化和升级,致使产品研发周期拉长。另外,对于项目所需的场地
布局、相关设备的选型及定制、人员配置等方面更加趋于严谨,公司在进一步论
证和评估的基础上,对项目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给项目实施进度带来一定的影
响。为保障该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对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调整后该
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六、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
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七、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移动互联抄表
系统研发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达到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
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
行延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移动互联
抄表系统研发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八、海通证券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对新天科技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1)新天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新天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募投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基础上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海通证券对新天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   涛             王   欢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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