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在2019年上半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及摘要详细内容将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