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1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9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中要求公司就关注函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2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接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和核查。鉴于关注函中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预计不晚于2019年2月1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注函回复的相关材料并对外披露。延期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