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召
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98)。
2017 年 11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星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4,356,800 股,享有实际控制人叶仙玉先生委托
管理股份 87,476,712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1,833,5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1%)提交的《关于提请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本着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的原则,星星集团
提议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及《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
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会议召开时间、
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更新后的有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14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3 日—2017 年 1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电子产业基地十二号楼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在股东大会上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及 2017 年 11 月 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
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李伟敏、赵金伟
联系电话:0576-89081618
传 真:0576-89081616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电子产业基地四号楼
邮政编码:318015
2、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决议公告;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3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256”,投票简称为“星
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累计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表决提案。
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4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星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
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