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毛肖林先生、
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懋”)的通知,毛肖林先生、深
圳德懋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分别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质押股 本次质押
质押开始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数(万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日期
致行动人 股) 股份比例
至办理解除
2017 年 7 中银国际证券 补充质
毛肖林 否 150 质押登记手 2.50%
月 17 日 有限责任公司 押①
续之日
至办理解除
2017 年 7 国泰君安证券 补充质
70 质押登记手 1.74%
深圳市德懋 月 18 日 股份有限公司 押②
续之日
投资发展有 否
至办理解除
限公司 2017 年 7 东方证券股份 补充质
200 质押登记手 4.98%
月 18 日 有限公司 押③
续之日
注①:毛肖林先生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将其持有公司部分股票 1,350 万股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93)。现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根据相关约定,毛肖林先生将 150 万股股份补充质押给中银国际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②:深圳德懋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将其持有公司部分股票 600 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14)。现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根据相关约定,深圳德懋将 70 万股股份补充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③:深圳德懋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将其持有公司部分股票 800 万股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00)。2016 年 4 月 28 日为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深圳德懋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份质押数量由 800 万股调整增加至 1,600 万股。现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根据相关约定,深圳德懋将
200 万股股份补充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毛肖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070,7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7%,其中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45,153,090 股,占毛肖林先生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75.17%,占公司总股本的 6.97%;深圳德懋持有公司股份 40,189,0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0%,其中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35,250,000 股,占
深圳德懋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87.71%,占公司总股本的 5.44%。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