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3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琳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转让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宁科技”)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5,200万元,公司持有卫宁科技50%的股权。为优化管理层股东股权结构,卫宁科技股东赵默拟将其持有的卫宁科技11.538%的股权以9,599.616万元转让给卫宁科技股东赵蒙海,公司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转让前后卫宁科技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本次转让前 | 本次转让后 |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00 | 50% | 2,600 | 5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200 | 23.077% | 1,200 | 23.077% |
赵蒙海 | 800 | 15.385% | 1,400 | 26.923% |
赵默 | 600 | 11.538% | 0 | 0 |
合计 | 5,200 | 100% | 5,200 | 100%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周炜、靳茂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联监事沈亦宁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