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李琳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未行权期权数量和行
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首次授予剩余未行权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2012 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相关事项调整的规定,同意根据《2012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剩余未行权期权数量由
644,344 份调整为 1,224,253 份,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 2.56 元调整为
1.31 元;预留授予期权已全部行权,无需再作调整。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
相关事项调整的规定,同意根据《201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 )》 的 相 关 规 定 , 首 次 授 予 期 权 数 量 由 12,863,161 份 调 整 为
24,440,005 份,行权价格由 13.09 元调整为 6.85 元;预留授予期权数
量由 2,253,300 份调整为 4,281,270 份,行权价格由 57.73 元调整为
30.35 元。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公司拟向相关银
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
下:
拟申请额度 授信期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万元) 限
宁波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20,000 2年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000 2年
卫宁健康科技 15,000 2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交通银行上海闸北支行 15,000 2年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5,000 2年
招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 15,000 2年
合计 - 95,000 -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炜先生为公司拟
向上述银行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与综合授信期限一致,免于支
付担保费用。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