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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宁健康: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2-06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
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
关审批程序
    1、2016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股权
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47 名激励对象
98.60 万份股票期权,同意授予 610 名激励对象 1,551.40 万股限制
性股票。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2 月 30 日。独立董事
对本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7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
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
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 3.60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中,有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取消
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0.3 万股,另有 20 名因未按规定日期缴纳认
购款视同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90 万股,同
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
调整。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47 名调整为
44 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98.60 万份调整为 95 万份;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610 名调整为 589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1,551.40 万股调整为 1,528.2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公司拟向
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 3.60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中,有 1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取消向其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 0.3 万股,另有 20 名因未按规定日期缴纳认购款视同
主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90 万股,对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经本次调
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47 名调整为 44 名,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数量由 98.60 万份调整为 95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由 610 名调整为 589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51.40 万股调整为 1,528.20 万股。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 占首次授予期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95           100%           0.11%
   (业务)人员(44)
           合计                  95           100%           0.11%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首次授予限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制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股)           的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
  靳茂                           90           5.88%          0.11%
           兼董事会秘书
 徐春华       副总经理           86           5.63%          0.10%
  王利       财务负责人          86           5.63%          0.1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266.20        82.86%         1.54%
   (业务)人员(586)
           合计               1,528.20        100%           1.85%
       三、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
对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
励对象的相关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公司《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相关调整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44名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及58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本次对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激励对象及
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4、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2017 年 2 月调整后);
    5、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相关事项调整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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