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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6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金信诺股票代码:300252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义务披露人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西座18、19、21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等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本报告书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信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在《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还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合规性确认等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会、董事、主要负责人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责任人的相关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股份变动计划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股份变动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本次变动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三、协议主要内容 ...... 8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9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况 ...... 10

六、其他情况说明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 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查阅地点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 释 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司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 黄昌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赣发投指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指 黄昌华、张田与赣发投签署的《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转让指 黄昌华、张田向赣发投协议转让其合计持有的金信诺46,224,30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金信诺总股本的8%)的行为。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指 本《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金信诺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指 人民币元,万元
A股指 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1602310518法定代表人:李贱贵注册资本:118,109.32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1年7月20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西座18、19、21层

经营范围:承担对市属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和资本运营;承接市本级政府投资业务;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能源、三产实体提供投资;开展投资、决策、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投资开发;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1991-07-20至2058-12-29

股权结构:赣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股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责任人的相关情况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国籍职务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贱贵3621301973XXXX中国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江西赣州
吕小林3621011961XXXX中国董事江西赣州
朱庆华3621011971XXXX中国董事江西赣州
杨晓斌3621361968XXXX中国董事、总经理江西赣州
肖春雷3621231966XXXX中国董事江西赣州
吴文3621011961XXXX中国监事会主席江西赣州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赣发投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赣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持有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9.75%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股份变动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认可金信诺的未来发展前景,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金信诺A股股份,能够为上市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本次权益变动有利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强与上市公司的合作关系,进行资源整合,发挥协同效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金信诺A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金信诺46,224,30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金信诺总股本的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2019年5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黄昌华先生、张田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受让方式受让黄昌华先生、张田女士合计持有的金信诺46,224,306股A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金信诺8% A股股份。三、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签署主体

转让方:黄昌华(甲方1)、张田(甲方2)

受让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2、标的股份

甲方1拟将其持有的17,334,115股金信诺股份转让给乙方,甲方2拟将其持有的28,890,191股金信诺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方拟向受让方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金信诺合计46,224,30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受让方拟向转让方受让前述标的股份。标的股份全部为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拟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向乙方转让标的股份。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0.93元/股。本次交易的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505,231,664.58元。

(2)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对价由乙方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为:在乙方与上市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诚意金抵扣作为第一期股份转让款,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上述款项乙方已支付完毕;

第二期为:在甲乙双方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前,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第一期及第二期股份转让款合计应达到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80%;

第三期为:在甲乙双方于中登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且乙方取得中登公司确认证券过户登记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总价款的剩余款项。

4、标的股份交割

甲方与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向深交所提出就本次协议转让出具确认意见书的申请,并于深交所就标的股份协议转让出具确认意见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与标的股份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交割完成后,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股份的,甲乙双方就转让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1)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届时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交易时间、交易对象及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2)如果乙方未来出让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获得的收入低于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甲方将在乙方完成标的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后10日内对乙方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为本次交易价款与出让收入的差额。甲方1、甲方2对前述差额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6、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且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就本次交易完成内部审批手续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共计46,224,306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况

除已披露的情形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及就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的其他安排。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金信诺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9年 5 月 15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6 楼,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9年 5月 15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9#楼302
股票简称金信诺股票代码30025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西座18、19、21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46,224,306股 变动比例:8.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备注:尚未明确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是 □ 否 ■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9 年 5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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