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 6月 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年 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 8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长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业务,实现公司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业务的扩展延伸,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娱乐生态圈,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与关联自然人王洪田先生签署了《股东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光线(霍尔果斯)现场娱乐有限公司。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关联董事王长田先生为关联人王洪田先生之兄,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