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3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3 月 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爱金先生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100,428,326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43.2379%。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
100,010,8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058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
股份417,4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686,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17,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金兰、许平回避表决。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686,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17,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金兰、许平回避表决。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686,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17,4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金兰、许平回避表决。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