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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4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18 年 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在郑州市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九名,
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九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副
总经理刘永春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国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莘、王鹏飞等 10 人因个人原因
离职,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回购注销前述李莘、王鹏飞等 10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5,600 股。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为 12.37 元/股,鉴于公司于 2017 年 6 月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人民币 0.55 元,因此回购价格应调整为 12.315 元/股。由于李莘、王鹏飞等 10
名离职人员 2016 年度的现金分红目前均由公司代管,未实际派发,因此,实际
回购价格仍为 12.37 元/股,公司合计应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 564,072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回
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 6 月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虽然公司业绩保持稳定增长,
但由于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了较大的波动,原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
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拟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43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575,140 股。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继续
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内部激励体系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
积极性。未来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实际情况,继续研究、推行其他切
实有效的长期股权激励方法,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终
止实施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执行<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终止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原435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亦拟终止执行与之配套的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回购注销公司原激励对象李莘、王鹏飞等 10 名离职人员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5,600 股限制性股票,且拟终止实施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43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575,140 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注册资本由 32,447.5501 万
元减少至 31,885.4761 万元,公司股本由 32,447.5501 万股减少至 31,885.4761 万
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对《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447.5501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885.4761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2,447.5501 万股,股本结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1,885.4761 万股,股本结
构为普通股 32,447.5501 万股。                      构为普通股 31,885.4761 万股。
     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修改注
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修改注
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修改注册
资本及相应修改章程事项尚需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为提高工
作效率,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前述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 2018 年 3 月 1 日 9:30 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迎春街 18 号 715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新开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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