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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2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临2019-057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上午9:30分到11:30分,下午13:00到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329号迪安诊断产业基地。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海斌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9 人,代表公司股份 256,489,215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41.338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 218,316,818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35.186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38,172,39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6.152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20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8894%;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726,2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6%;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0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20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8894%;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726,217股,占出席会议持

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6%;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3.00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56,20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8894%;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726,2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6%;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00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20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8894%;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726,2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6%;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5.00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56,20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8894%;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726,2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6%;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00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20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8894%;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726,2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6%;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00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20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8894%;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726,2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6%;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0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20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8894%;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726,2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6%;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0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551,8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8.4649%;反对3,937,3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1.535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5,072,62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068%;反对3,937,35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0审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777,2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2735%;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72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726,2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6%;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陈海斌、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不计入上述计票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20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8894%;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1106%;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726,2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6%;反对283,7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0审议《关于<核心骨干员工入股创新孵化业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378,9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110,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899,7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4%;反对110,2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00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378,9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110,2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4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899,7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4%;反对110,2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4.0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242,2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9037%;反对246,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9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763,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69%;反对246,9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5.00审议《关于2019年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6,242,2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9037%;反对246,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9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763,01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69%;反对246,9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1%;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倪海忠律师、王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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