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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3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1 月 11 日 8:30,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迪安诊断”)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以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6 人,独立董
事 3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与 SCIEX 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人民币 2,550 万元与 SCIEX 旗下上海爱博才思分析仪器贸
易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主要业务为开发、注册、生产及销售一类、二类、三
类体外诊断产品,通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获得在中国质谱诊断领域的商业成
功。
    该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51%,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与 SCIEX 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关于签署杭州迪桂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
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杭州迪桂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合伙
人签订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就各方的出资、投资决策、投资退出、
收益分配等方面达成一致约定。现经协商一致,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公司
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经各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
用原则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原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订立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
《关于合作设立杭州迪桂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关于签署杭州海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杭州海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合伙人签
订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就各方的出资、投资决策、投资退出、收益
分配等方面达成一致约定。现经协商一致,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经各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
则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原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订立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
《关于合作设立杭州海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关于签署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各合伙人签订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就各方的出资、投资决策、
投资退出、收益分配等方面达成一致约定。现经协商一致,各方根据《合伙企业
法》、《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经各方在平等自
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原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订
立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
《关于合作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卓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的进展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关于北京联合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拟与长兴执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长兴执信”)、
长兴慧帮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慧帮”)和自然人朱
勇平签署《关于北京联合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自
筹资金人民币 14,950 万元受让北京联合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执信”)共计 23%的股权,其中:公司以人民币 6,370 万元受让长兴执信持有
北京执信 9.8%的股权,以人民币 2,080 万元受让长兴慧帮持有北京执信 3.2%的
股权,以人民币 6,500 万元受让朱勇平持有北京执信 10%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
后,公司持有北京执信 78%的股权,北京执信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关于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迪安”)
拟与自然人朱勇平签订《关于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朱勇平以人民币 2,100 万元现金作价受让杭州迪安持有的北京迪安 10%的股
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杭州迪安持有北京迪安 90%的股权,北京迪安仍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具备充足的运营资金,公司计划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事
业部申请授信额度 900 万美元,期限为 1 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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