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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生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7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一、协议转让股份概述

2018年09月05日,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晨生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磊先生与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城投”)签署了《关于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暨战略合作)之协议》,张磊先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美晨生态股票无限售流通股 145,307,251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10%)转让给潍坊城投,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201元;2018年11月0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楠女士与潍坊城投、诸城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诸城投资”)签署了《关于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潍坊城投联合诸城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美晨生态244,926,428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数的16.86%),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1元。

前述两次交易完成后,潍坊城投将持有公司21.46%的股份,诸城投资将持有公司5.40%的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09月05日、1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50)。

2019年03月28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潍坊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出资收购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的批复》(潍国资发〔2019〕17号)和《关于同意出资受让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潍国资发〔2019〕20号),潍坊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潍坊城投关于前述两次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获得潍坊市国资委批复同意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二、协议转让股份进展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针对前述两次协议转让股份交易,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楠女士分别与潍坊城投、诸城投资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019年06月13日潍坊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出资收购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确认函》,潍坊市国资委同意潍坊城投与张磊、李晓楠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新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内容应与原《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内容及批复文件保持一致。

三、其他说明事项

前述两次协议转让股份交易尚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楠女士分别与潍坊城投、诸城投资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关于同意出资收购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0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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