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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08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31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
    2、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5 名;
    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6,600 股,占该期限制性股票(含预留)
       的 4.6825%,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83%。本次实际可流通股票数量
       为 576,600 股。
    2017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
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按
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银信长
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一期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第一期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北京银信长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第一期激励计划的
限制性股票授权日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独立董事对第一期激励计划授予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同意向符合授权条件的 77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4.05 万股限
制性股票。
    5、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
出,授权日为 2015 年 5 月 28 日,其中授予 39 名激励对象 12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4.99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确认本次预留
权益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第一
期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第一期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
制性股票。
    6、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调整>
的议案》。由于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确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
的四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再满足成为激
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对授予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经过以上
调整后,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原 39 人调整为 35 人,授予预留
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原 126 万股调整为 115.32 万股。
     7、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
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就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解锁资
格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
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就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解锁
资格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分别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
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就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解锁资格进行了
核查,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分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就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解锁资格
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1、锁定期已满
       根据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 年内
为锁定期,第二个解锁期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 50%。公司确定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5 月 28 日,截止目前,预留部分
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
    2、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银信科技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一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解锁条件。
       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二
       罚;                                                        满足解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公司 2016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
       (1)以 2013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16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    为 11519.38 万元,相比 2013
       增长率不低于 52%;                                          年度增长 156.53%,且满足锁
       (2)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     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最近三      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
三     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权日前
       利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
                                                                   平且不得为负。
                                                                   综上所述,公司达到了业绩
                                                                   指标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35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
四
                                                                   标,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按照第一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 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
         2、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5 名;
         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6,600 股,占该期限制性股票(含预留)
         的 4.6825%,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83%。本次实际可流通股票数量为
         576,600 股。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上市流通数量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实际可上市流通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数量(万股)     股份(万股)
   核心业务人员、技术骨干人员
   (35 人)                           115.32             57.66              57.66
         本次解锁的 35 名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激励
  对象和股份数量与公司已披露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一致。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9,080,712       23.09%       -576,600       78,504,112      22.9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它内资持股
                        79,080,712       23.09%       -576,600       78,504,112      22.9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
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79,080,712       23.09%       -576,600       78,504,112      22.9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3,428,838      76.91%       576,600        264,005,438     77.08%
1、人民币普通股份       263,428,838      76.91%       576,600        264,005,438     77.0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它
三、股份总数
                      342,509,550   100%                 342,509,550    100%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
  二个解锁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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