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39,96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5%;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49,05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永利股份”
或“永利带业”)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黄晓东、姜峰、由烽、邢枫、
王建、任守胜、郑春林、蒋顺兵、冷继照、吕守军合计持有的青岛英东模塑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东模塑”)100%股权,向黄晓东等 10 名自然人发
行 42,688,674 股上市公司股份并支付 12,000 万元现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证监许可【2015】644 号《关于核准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黄晓东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予以核准。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实施了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1,524,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人
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6,152,480.00 元。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由原 8.48 元/股调整为 8.38 元/股,本次交易向黄晓东等 10 名自然人发行的股
票数量由原来的 42,688,674 股调整为 43,198,086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性质为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由 161,524,800 股增加至 204,722,886 股。
2016 年 8 月 23 日,因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毕,
新增股份登记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204,722,886 股增加至 251,915,445 股。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实施了 2016 年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16
年末股本 251,915,4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本次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由 251,915,445 股转增至 453,447,801 股,其中上述未解除限售股份数
量由 43,198,086 股转增至 77,756,556 股。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 日实施了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17 年
末股本 453,447,8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由 453,447,801 股转增至 816,206,041 股,其中上述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由 77,756,556 股转增至 139,961,800 股。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16,206,041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上
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限售股份 139,961,8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7.15%。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时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
公司 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发行对象黄晓东、姜峰、由烽、
邢枫、王建、任守胜、郑春林、蒋顺兵、冷继照、吕守军承诺:本人于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取得的永利带业股份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在转让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永利带业股份时,本人如担任永利带
业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本人减持股份数量还应遵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本人如根据
与永利带业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
务的,则本人锁定期满后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应以本人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股份数
量扣减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数量和承诺期满标的股权减值测试所需补偿股份数
量,如扣减后实际可转让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 0 的,则本人当期实际可转让股份
数为 0。上述“本次发行中取得的永利带业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永利带业就该
等股份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取得的股份。
(2)其他承诺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承诺不
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判断,为维护资本市
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黄晓
东先生、副总裁姜峰先生承诺: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
永利股份的股份,包括承诺期间通过二级市场或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方式增持的永利股份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
永利股份所有。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董事黄晓东先生、副总裁姜峰先生做出了关于减少及规
范关联交易、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董事黄晓东先生做出了对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上述 10 名股东做出了业绩承
诺及补偿安排、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关于不主动谋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地位的承诺。具体详见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二、承诺事项
履行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并将继续履行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根据公司 2016 年 3 月 29 日、2017 年 4 月 26 日及 2018 年 4 月 25 日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实
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6】001911 号)》、《重大资产重组购买
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7】002344 号)》、《重
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8】002312
号)》,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英东模塑已完成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交易对
方发行的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锁定期届满。因此,2015 年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限售股份可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
通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39,961,8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7.1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系 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交易对方黄晓东、姜峰、由烽、邢枫、王建、任守胜、郑春林、蒋顺兵、冷继照、
吕守军共 10 名自然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 数量 流通数量
1 黄晓东 84,889,654 84,676,894 20,960,933 注1
2 姜 峰 34,990,452 34,990,452 8,747,613 注2
3 由 烽 5,598,470 5,598,470 5,598,470 —
4 邢 枫 2,799,234 2,799,234 2,799,234 —
5 王 建 2,449,330 2,449,330 2,449,330 —
6 任守胜 2,099,426 2,099,426 2,099,426 —
7 郑春林 2,099,426 2,099,426 1,156,226 注3
8 蒋顺兵 1,749,523 1,749,523 1,749,523 —
9 冷继照 1,749,523 1,749,523 1,749,523 —
10 吕守军 1,749,522 1,749,522 1,749,522 —
合 计 139,961,800 139,961,800 49,059,800 —
注 1:黄晓东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总数为 84,889,654 股,其中首发后限售股为 84,676,894 股,高管锁定
股为 212,760 股,首发后限售股本次全部解除限售,其中被质押股份 20,387,999 股于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
流通。黄晓东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目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截至公告日,黄晓东先生持股总
数为 85,238,294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48,640 股。按照董事、高管的相关持股规定,本次解除限
售后黄晓东先生持有股份按照 75%自动锁定,即高管锁定股为 63,928,72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309,573 股,扣除已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8,640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0,960,933 股。
注 2:姜峰先生所持限售股份 34,990,452 股本次全部解除限售,其中被质押股份 11,340,000 股于解除
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姜峰先生目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截至公告日,姜峰先生持股总数为 34,990,452
股,全部为首发后限售股。按照董事、高管的相关持股规定,姜峰先生持有股份按照 75%自动锁定,即高
管锁定股 26,242,839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8,747,613 股。
注 3:郑春林先生所持限售股份 2,099,426 股本次全部解除限售,其中被质押股份 943,200 股于解除质
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5、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
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326,175,494 39.96% -50,003,000 276,172,494 33.84%
高管锁定股 186,213,694 22.81% +89,958,800 276,172,494 33.84%
首发后限售股 139,961,800 17.15% -139,961,80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0,030,547 60.04% +50,003,000 540,033,547 66.16%
三、股份总数 816,206,041 100.00% - 816,206,041 100.00%
注:变动后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结果为准。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永利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黄晓东等 10 名交易对方履行了限售承诺,本独
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