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 300228 公告编号: 2017-013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张
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17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涉及的117
名激励对象共计327.50万份股票期权及117名激励对象共计327.50万份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概述及决策审批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批情况
(1)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
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
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17年2月23日披露了《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2017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
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
(3)2017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概述
(1)权益种类: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及
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7人,包括公司公
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15元/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58元/股。
(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安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安排
的说明: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届满后激励对象应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期权
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一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二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第三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与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相同,各年度绩效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
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4,500万元
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注:净利润指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
注销、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结果 A B C D E
评分(S) S≥90 80≤S<90 70≤S<80 60≤S<70 S<60
标准系数 100% 80% 60% 4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额
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反之, 若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未达成, 则公司按照本计划, 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 所获限
制性股票当期可解除限售份额回购注销。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富瑞JLC3 期权代码:036241;
(2)授予数量及人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部分的实际授予数
量为327.50万股,授予人数为117人。经登记的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如
下:
获授股票期权数 占首次授予期权总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量(万份) 数比例 比例
李欣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9 2.748% 0.019%
焦康祥 财务总监 9 2.748% 0.01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309.50 94.504% 0.658%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15人)
合计 327.50 100% 0.696%
(3)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7年3月13日;
(4)行权价格: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15元/股;
(5)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数量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公示情况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2、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1)授予数量及人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部分的实际授予数量
为327.50万股,授予人数为117人。经登记的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比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票总数比例 例
李欣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9 2.748% 0.019%
焦康祥 财务总监 9 2.748% 0.019%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309.50 94.504% 0.658%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15人)
合计 327.50 100% 0.696%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与上市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3月13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3月22日。
(3)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为6.58元/股;
(4)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数量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公示情况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验资情况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5日出具了苏公
W[2017]B038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3月1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0,630,092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470,630,092元。根据贵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以及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的贵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贵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民币普通股327.5万股,每股面值1元,贵公司申请
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75,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3,905,092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3月1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117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出
资额合计人民币21,549,500元(贰仟壹佰伍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其中:新增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3,275,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8,274,500元。贵
公司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70,630,092元,实
收资本(股本)人民币470,630,092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291,535,808元,
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91,535,808元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9月19日出具苏公W[2015]B143号验资报告。2016年4
月1日贵公司已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6年3月31日总股本
293,962,80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该方案实施后,
贵公司注册资本已变更为470,630,092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470,630,092
元。截至2017年3月14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473,905,092元,实收
资本(股本)人民币473,905,092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3月13日,授予的限制性股份的上市
日期为2017年3月22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票类型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69,426,900 14.75 3,275,000 72,701,900 15.34
高管锁定股 69,426,900 14.75 69,426,900 14.65
股权激励限售股 0 0 3,275,000 3,275,000 0.69
二、无限售流通股 401,203,192 85.25 401,203,192 84.66
三、总股本 470,630,092 100.00 3,275,000 473,905,092 100.00
六、本次授予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473,905,092股及2016年度业绩快报
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6154元/股(摊薄前为-0.6197元/股),具体数
据以公司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为准。
七、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经核查,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两名高级管理人员在
授予日前6个月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十、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70,630,092股增加至
473,905,092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
一大股东邬品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289,200股,占授予完成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10.47%。本次授予完成后,邬品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40%。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团队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