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18年6月20日以通讯结合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上午10:00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若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经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
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但受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的影响,银行
等金融机构对杠杆配资业务采取了审慎原则,拟设立的信托计划配资及实施进展无法满
足公司预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保证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
会决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条款进行第二次调整。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调整的公告》、《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修订稿)》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侯若洪先生、姚彩虹女士、王荣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
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
稿)》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侯若洪先生、姚彩虹女士、王荣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
议案的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