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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韵达: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5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4日15:00—2018年2月5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4日下午15:00 至 2018年2月5
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13 号清华紫光科技园(清
华紫光信息港)C 座 1 层,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若洪先生。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公司股份50,292,759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33.908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5人,代表公司股份47,890,2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88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公司股份2,402,493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98%。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1
人,代表公司股份2,406,6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227%。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律师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侯若洪先生、王荣先生、姚彩虹女士、张宇锋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排名不分先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侯若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890,27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207 股。
    侯若洪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890,27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207 股。
    王荣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姚彩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890,27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207 股。
    姚彩虹女士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宇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890,27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207 股。
    张宇锋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肇文先生、张琦先生、贺正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排名不分先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2.01     选举王肇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890,27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207 股。
    王肇文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890,27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207 股。
    张琦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贺正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890,27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207 股。
    贺正生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长勇先生、杨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刘琼女士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
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刘长勇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890,27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207 股。
    刘长勇先生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杨昀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7,890,27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4,207 股。
    杨昀先生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292,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06,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292,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06,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292,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06,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406,6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06,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股东侯若洪先生、王荣先生、姚彩虹女士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了对该议案
的表决。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406,6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06,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股东侯若洪先生、王荣先生、姚彩虹女士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了对该议案
的表决。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申请授权事项如
下: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以及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变更或终止等有关的一切
法律文件;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四)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五)授权董事会选任、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六)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七)若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修改和
完善;
    (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406,6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06,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股东侯若洪先生、王荣先生、姚彩虹女士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了对该议案
的表决。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
计单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0,292,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06,6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宋宇红律师、汤海龙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以及《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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