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 日以电
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
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17 年 8 月 7 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Wu Yichao 先生主持;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近几年来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迅猛,公司关注到该行业中化工新材料也将
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公司希望借助基金管理人的行业经验、管理和资源优势
并充分发挥厦门市集美区产业引导基金的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导向作用,
在相关产业进行布局寻找发展机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
人参与设立“厦门盛芯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
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盛芯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金额占盛芯产业投
资基金5%的份额。盛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人总认缴出资额为2亿元,全部为货币
出资,投资领域为半导体材料及设备等相关产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核。本次对外
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