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44 号)
已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5,688,47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6 石河子市瑞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281 银禧集团有限公司
3 08*****985 新余德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01*****542 陈智勇
5 02*****598 胡恩赐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银禧科技总部大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郑桂华、陈玉梅
咨询电话:0769-38858388
传真电话:0769-38858399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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