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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201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晶妹)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0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你们好,本人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
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7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7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16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职务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
吴晶妹   独立董事       16            0           0             否
                                股东大会会议
吴晶妹   独立董事       5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故对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17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 年度任期内,本人依照独立董事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
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的审计沟通及监督工作,意见的具体情况如
下:
    1、2017 年 4 月 14 日,本人对《关于 2017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经
过认真审议,本人对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和 201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关于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上述
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17年4月21日,本人对公司《关于审议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复
牌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17
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三届三十次董事,经过认真审议,本人对公司《关于审议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复牌的议案》一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
重大资产重组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发展经验造成不利的影响,同意公
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3、2017年5月8日,本人对《关于审议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17年5
月15日,公司召开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本人对《关于公司收购
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及《关于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
部分股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三届三十四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本人对
《公司2017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及
《公司2017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三届三十五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本人
对《关于审议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
司以控股子公司国富瑞书记系统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融资的事项。
       6、2017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三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事项,本人对《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7、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三届四十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本人
对《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及《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8、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四届一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本人对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
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募集
资金、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了解与问核,协同外聘的中介咨询机构从财务、采购、
研发、生产、销售和子公司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梳理和完善公司内控管理流程。
对 2017 年度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
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责,忠实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选聘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挥
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行业竞争现状、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发展,关注公司的社会影响及舆论
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
地获得相关信息。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
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
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客观公正地保
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
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积极参与监管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从而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
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
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
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晶妹
                                                   2018 年 4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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