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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29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总
裁林拥军先生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了相应的考察,
拟聘任赵新勇先生、颜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拟聘任高辉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
务总监,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成员
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
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同时公司原副总裁张国力先生、陈相奉先生及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闫肃先
生因届满离任。离任后张国力先生、闫肃先生因工作另有安排,将不在公司继续
任职,陈相奉先生仍在公司任职,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国力先生、陈相奉先生及闫肃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职,
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张国力先生、陈相奉先生及闫肃
先生在任期内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9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赵新勇先生,中国国籍,1968 年 6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工学博士, 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研究员,2009
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1 年毕业
分配至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历任部门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兼任国家道
路交通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总理,
2011 年调任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2014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
副总裁、董事。
    赵新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高辉女士,中国国籍,1978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南开大
学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3 年 8 月历任财政部监督检查
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2016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高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颜芳女士,中国国籍,1982 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人
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自 2010 年 7 月至今工作于北京易华录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颜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颜芳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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