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星期一)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孙雪喆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确保融资渠道顺
畅,优化融资结构,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融
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事宜。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以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