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星期五)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2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
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韩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
关规定及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
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 3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
案。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顺利进行,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
期复牌,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1 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预计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召开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2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易华录:关于召开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