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实施结果
暨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9-025),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其一致行动人李前进先生计划于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19年5月6日-2019年8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0万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比例不超过0.68%)。
鉴于李前进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现将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前进实际减持810,6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的0.193151%)。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3 |
公司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合计为135,512,938股,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2019年6月1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90,656,742股增加至426,169,680股,下同。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6,496,970股,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19,672,710股。
减持比例=减持股数/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李前进 | 集中竞价 | 2019年7月19日 | 13.18 | 3,000 | 0.000715% |
李前进 | 集中竞价 | 2019年7月22日 | 13.26 | 50,000 | 0.011914% |
李前进 | 集中竞价 | 2019年7月23日 | 13.35-13.79 | 494,200 | 0.117758% |
李前进 | 集中竞价 | 2019年7月24日 | 13.57 | 15,000 | 0.003574% |
李前进 | 集中竞价 | 2019年7月25日 | 13.73-13.85 | 62,000 | 0.014773% |
李前进 | 集中竞价 | 2019年7月26日 | 13.52 | 16,900 | 0.004027% |
李前进 | 集中竞价 | 2019年7月29日 | 13.67 | 23,500 | 0.005600% |
李前进 | 集中竞价 | 2019年7月30日 | 13.42 | 15,000 | 0.003574% |
李前进 | 集中竞价 | 2019年8月1日 | 13.56-13.6236 | 131,000 | 0.031215% |
合计 | - | - | - | 810,600 | 0.193151%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股情况 | 减持后持股情况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前进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891,226 | 1.38% | 5,080,626 | 1.19% |
截至本公告日,大股东刘智辉与李前进、南京安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734,079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8.6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2、在按照该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3、刘智辉、李前进与安盟投资属于一致行动人,计算《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减持比例时,大股东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应当合并计算。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刘智辉、安盟投资未提出减持计划且未发生减持行为。
4、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李前进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函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