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李前进先生的通知,获悉李前进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注1 | 用途 | 对应的初始交易信息 |
李前进 | 否 | 217,000 | 2018年8月3日 | 2018年10月12日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56 | 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 | 2016年10月12日质押1,120,000股 |
李前进 | 否 | 109,000 | 2018年8月3日 | 2018年10月12日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28 | 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 | 2016年10月12日质押560,000股 |
小计 | — | 326,000 | — | — | — | 0.84 | — | — |
注1: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智辉先生与李前进先生、南京安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一致行动人,其所持股份数应当合并计算。下同。
注2:本公告均保留两位小数,如计算结果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导致。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智辉先生与李前进先生、南京安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976,3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90,656,742股)的13.41%。本次补充质押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31,755,25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1.4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3%。
二、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本次股票质押事项为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
安排。李前进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尚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将持续关注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