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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众昇: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5

股票代码:300208 股票简称:恒顺众昇 公告编号:2019-004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1、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4)。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及否决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15:00至2019年1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36楼1号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民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7)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31,927,3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35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31,495,1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30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32,2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0,068,6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1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636,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32,2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6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927,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6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887,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887,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方案的议案》

4.01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887,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879,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5%;反对4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0,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13%;反对4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3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887,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4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887,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5 债券期限及品种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887,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7%;反对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879,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5%;反对4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0,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13%;反对4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7 还本付息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879,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5%;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0,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13%;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3%;弃权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4%。

4.08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887,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09 挂牌转让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887,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10 偿债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887,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11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887,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1,887,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9%;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2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PT.Metal Smeltindo Selaras签订<RKEF特种冶炼设备成套合同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532,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2,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1%;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贾晓钰先生、贾玉兰女士回避表决。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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