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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众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主要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
包括: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恒顺印尼资源有限公司
    恒顺印尼兄弟矿业公司
    恒顺印尼中苏镍矿公司
    恒顺印尼中加煤矿有限公司
    恒顺新加坡天成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85%,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87%。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
力资源、企业文化及社会责任、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
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对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
管理等。
   (1)发展战略
    公司将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及“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坚持“一体两翼、
国内外双轮驱动”的产业布局。在海外,公司一方面充分发挥自主投资带动工程
承包、设备成套、技术服务出口的海外经营模式;同时,对我国稀缺的资源,加
强海外优质标的资源的储备及深耕,充分挖掘资源的产业价值;再次,充分复制
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的模式,匹配城市发展战略,将公司逐步打造成为青岛城投
集团在海外投资项目实体的运作平台。在国内,加强新能源领域项目的投资、开
发与利用及技术储备;加大虚拟与现实及人工智能新技术的研发与市场化应用推
广,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探索国内产城融合的园区建设模式,实现国内外联
动;与国内大型企业联合打造有色行业全产业链联动的产业发展基金;开展投融
资相关业务。
   (2)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秘
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对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
进行规范。
    2017 年集团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设置了总裁办公室、战略发
展部、公共关系部、行政管理部、物资管理部、财务中心、证券部、内控审计部、
人力资源部及技术部等职能部门。进一步明晰了各分管领导的权限职责、优化部
门职责、重视沟通渠道,新的组织架构设置责任权限进一步明确、更重视沟通及
组织反映的速度、突出内部控制和审计的作用。
   (3)内部审计
    公司设有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行使审计
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内审部按照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及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年初制定的审计计划,通过开展常规审计、
专项审计等工作,对公司及分公司是否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进行审计监
督,并对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进行分析、提出控制管理建议,并督促
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
    2017 年集团重点加强内部审计的作用,实施了增加专业培训和对外交流次
数、对内控审计部编制人员的增加、加深业务参与的范围和程度等举措,有效的
提升了内部审计力量。
   (4)人力资源
    根据集团快速发展的现状,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人才策略。对人才战略和人
力资源政策,不断探寻,不断创新。
    2017 年集团人力资源部,着重进行了增强员工稳定性、塑造团队专业能力、
形成科学透明的奖励机制、拓展招聘渠道四个方面的改善。新建及完善了《员工
手册》、《休假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岗位任职管
理规定》、《培训与开发管理规定》、《招聘管理规定》、《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关
键岗位储备人才管理规定》等十余项规章制度,有效的提升了集团人力资源的开
发和稳定;
    公司继续秉承选人留人、育人用人的人力资源策略,以深化招聘渠道保障集
团快速发展的人员需求;以加强化内部培训力量和外部培训机构的合作保障员工
的专业能力;以企业文化引导凝聚员工;以透明的奖励和晋升机制激励员工;
    (5)企业文化及社会责任
    秉承“知恩报恩善始善终,有情有义唯善而行”的核心价值观,继续坚持打
造股东、客户、社会、父母及员工的循环互养系统,用实际行动与相关利益方共
创共享。
    在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方面,经过近年努力,集团成功运作了 2 批“津巴布
韦留学生项目”、“印尼留学生项目”等,集团不断探寻着“国际化”的社会责任,
在继续国内公益事业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海外文化桥梁的纽带作用。集团一如既
往的关注、关心在华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2017 年公司多次组织留学生参
加集团的中秋、感恩节、糖球会等联谊活动,并邀请了学生代表参加了集团的
2017 年年会。
    另外,集团继续探寻“一带一路”的人员培育模式,推动“属地化”管理模
式,在印尼、菲律宾继续实施当地人员的培育计划。
   (6)资金管理
    针对资金管理工作,公司及各重要业务子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体
系,相关制度及规定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付账款管
理制度》、《财务支付管理规定》、《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资金支付审批规定》、
《防范关联方及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资金清查制度》等。运用不相容
职务分离和授权审批等控制措施,明确资金业务各级岗位的职责权限,相互制约
和监督,有效的防范了资金活动风险,规范了资金管理行为。
    2017 年集团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管理的力度,再次优化《预算管理制度》、完
善《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计划及控制要求不断提升;并优化明确了授权体系,
在增强了审批力度的同时,也保障了审批的时效性,资金使用和控制的计划性进
一步加强。
   (7)采购管理
    公司针对整个采购环节制定了详细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供应商管理规
定》、《供应商评价准则及规定》、《采购管理规定》、《采购合同管理规定》、《招标
采购程序及规定》等。对供应商的选择与考评、请购部门的物资申请、采购部的
询价比价、合同签订、货款支付、订单跟踪、货物送检、问题货物处理等,均在
岗位职责、流程及要求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经过了财务、法务、质量、技术、
仓储、内控、总裁等各个环节的牵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保
障了整个采购业务的真实、准确、合理和完整。
    2017 年在招投标方面进行完善和优化,从招标的发起、短名单的确定、招
标文件的收发过程、确定参与招标企业到评标、定标过程的流程控制进行加强,
保障招投标的效果。
   (8)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界定、请购、采购、验收、
分类、使用年限、维护、盘点、报废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各部门严格按此执行。
2017 年内控部、财务部及各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按例,共同对所有固定资产进
行了两次全面盘点,盘查结果与财务账面数量完全一致。海外园区则设立专门的
设备管理部门,各部门均设立设备管理专员,对设备的合理使用、固定资产控制
方面专职专责。
    (9)工程项目管理
     2017 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项目采购管理制度》、《项目施工管理
制度》、《项目进度管理制度》、《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基础上,继续
加强园区的管理规范化,对园区安全体系建立、统一规范入园企业的行政/法务/
人事/安全目标管理、并对成本管理方面加强力量,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有效
控制和保障。
    (10)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
易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事项内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本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真实公允、业务行为规范、信息
披露及时,保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11)对外投资管理
     为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带来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决策管理、转让与回收、人事管理、
财务管理及审计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规范了公司的投资行为。2017 年度公司各
项投资的决策及管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12)对子公司管理
    通过《子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子公司的管理,并对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
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方面进行测评。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与控股子公
司的对口部门的有效沟通,加强子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及财务管理等各方面的业
务能力,并继续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监督。对各控股子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政策,
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了对子公司的内控管理。
   (13)信息披露管理
    为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
使用人管理制度》等,对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程序、职责分工、传递、审核、
披露媒体、保密措施、检查与监督、责任与处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人员和部门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对涉
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严
控知情范围,严格遵守信息的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知情人能够做好内幕信息
保密管理工作,未出现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保证了信息披露的
公平性。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海外政治环境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资金
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募集资金管理风险、关联交易管
理风险、对外投资管理风险、信息披露管理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        错报≤2%      2%<错报≤5%       错报>5%
         主营业务收入    错报≤0.5%    0.5%<错报≤1%     错报>1%
         资产总额        错报≤1%      1%<错报≤2%       错报>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
    c 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d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②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      损失≤上年经审       上年经审计的利      损失>上年经审
额                 计 的 利 润 总 额 的 润总额的 2%<损 计 的 利 润 总 额 的
                   2%                   失 ≤ 上 年 经 审 计 5%
                                        的利润总额的 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b 重大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重大经济损失;
      c 未对公司重要技术资料、机密内幕信息进行有效防控,致使信息泄漏,导
致公司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d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e 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f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②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 公司经营活动监管不全面,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可能;
      b 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执行不力,产生较大经济损失;
      c 公司重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d 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较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e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
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
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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