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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泰神: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舒泰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26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舒泰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舒泰神”)拟使
用自有资金 3000 万美元对舒泰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STAIDSON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增加投资,舒
泰神持有香港子公司 100%股权。
    公司于 2017 年 06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舒泰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并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TAIDSON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中文名称:舒泰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1/F 122D MA YAUTONG SAI KUNG
    成立日期:2015 年 05 月 11 日
    投资总额:3000 万美元
    拟定经营范围:技术引进与交流,国际投资与贸易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股权结构
    舒泰神持有香港子公司 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美元
                        项 目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0,000,988.08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30,000,988.08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371.41
                     利润总额               371.41
                       净利润               371.41
    三、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舒泰神拟使用自有资金 3000 万美元对舒泰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STAIDSON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增加投资。本次增资完成后,
舒泰神对香港子公司投资总额由 3000 万美元增加至 6000 万美元,舒泰神持有香
港子公司 100%股权。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医药领域国际
化投资的进一步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香港
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1)香港子公司是舒泰神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进行投资、设立的公司,香港
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均与中国内地存在较大区别,会为公司
的一致化管理带来风险。公司需要进一步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和文化环境,规
避香港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的风险。
   (2)本次增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带来不
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
案手续,并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进一步深入研究控制风险对策,审慎对待风险,力争
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增资香港全资子公司,以香港子公司作为
公司未来开拓生物医药领域国际投融资活动的平台,通过增加投资额进一步加强
公司参与医药领域全球化投资的进程,是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且经过前期详
尽调研论证而做出的,该投资是合理且有必要的,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资香港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打
造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药企业”的战略部署。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进一步运营
和发展有助于推动公司国际化进程,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3000 万美元增资香港全资子公司。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06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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