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于淼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集佳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与集佳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
公司与集佳绿建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公正公允,交易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