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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4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4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柳永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已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
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
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柳永诠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
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柳永诠、马国强、刘晓晶、张奈、洪莎、柳伟生,柳永诠
任主任委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国强、王振山、张奈,独立董事马国强任主任委
员。
    3、提名委员会:王振山、刘晓晶、张振东,独立董事王振山任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马国强、王振山、胡健胜,独立董事马国强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柳永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振东先生、张奈女士、洪莎女士、
齐守君先生、曾明先生、孙淑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洪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淑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邹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注:上述议案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1、柳永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9年,硕士。柳
永诠先生现任聚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辽宁聚龙海目星智能物流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聚龙(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辽宁聚
龙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聚冠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阳
聚龙鑫融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集佳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辽宁玉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锦州市龙海馨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锦州市龙海馨港海河生物研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辽宁聚龙科创科技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辽宁省工商联
执委、鞍山市工商联副主席、鞍山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辽宁科技大学MBA客座
教授等职务。
    柳永诠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5,002,0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1%,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柳长庆先生为父子关
系,与实际控制人周素芹女士为母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振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6 年,工程师。
张振东先生 2004 年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捆扎事业部总经理
兼综合办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产业中心总经理。
    张振东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612,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张奈,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2 年,东北大学
MBA。张奈女士 2004 年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曾任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
    张奈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9,7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与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柳永诠先生系夫妻关系。张奈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4、洪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4 年,本科学历。
洪莎女士 2007 年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
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聚龙智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秦
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千大物流有限公司董事,辽宁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
长。
    洪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5、柳伟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6 年,硕士,教
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柳伟生先生 2004 年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曾
任公司研发中心清分技术部副部长,研发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经
理。
    柳伟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9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柳长庆先生系亲属关系。柳伟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6、胡健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本科学历,
助理工程师。胡健胜先生 2010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营销
工作,现任公司销售总监、金融服务外包及培训项目负责人、四川办事处总经理。
    胡健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7、马国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54 年,博士,教
授。马国强先生历任东北财经大学税务系教师、副主任、主任,财政税务学院院
长,东北财经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现任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
    马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8、王振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4年,博士,教
授。王振山先生历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讲师、副主任、主任,东北财经大学金
融学院院长,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东北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处处长,现任东
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振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9、刘晓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硕士。刘
晓晶女士现任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
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辽宁惠安康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晓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10、齐守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5 年,大专学
历,工程师。齐守君先生 2004 年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制造
中心总经理、采购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供应链中心总经理。
    齐守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228,3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11、曾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8 年,北京科技
大学计算机科学博士、管理科学博士后。曾明先生 2013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聚龙
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执行总裁,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曾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12、孙淑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7 年,大专学
历,中级会计师。孙淑梅女士 2006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从事
财务工作,曾任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
    孙淑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13、邹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5 年,本科学历。
邹允先生曾就职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67),担任
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等职务,2015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邹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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