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18年4月11
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方
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董事朱文丰现场出席,
公司董事曾少贵、曾少强、袁建成、王菊芳、曹叠云、李瑶采用电话会议方式出席。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少贵先生主持,监事何逢春、朱毅华列席了本次会议。至
表决截止时间,共有7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电话传真等方式参与会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的议案》
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赌期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文)及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与张有平、曾少贵、
曾少强、曾少彬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要求,编制了《深圳翰宇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对涉及的甘肃成纪生物药
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专项审核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根据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
运营资金,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
度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暂定为三年。在上述授信额
度内,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均可共享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最终批复以银行实
际审批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曾少贵先生(或其
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根据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
运营资金,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
度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暂定为三年。在上述授信额
度内,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均可共享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最终批复以银行实
际审批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曾少贵先生(或其
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根据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
运营资金,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
度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暂定为三年。在上述授信额
度内,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均可共享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最终批复以银行实
际审批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曾少贵先生(或其
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