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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28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经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以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在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回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
约为 277.7777 万股至 555.5555 万股以上,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 0.30%
至 0.59%以上。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
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
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
届满;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
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
    公司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朱文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园中区翰宇生物医药园五楼
联系电话:0755-26588036
传真:0755-26588078
电子邮箱:hy@hybi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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