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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2017年12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2017 年 12 月)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易莹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杰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培训实施人员姓名:易莹
参加培训人员:翰宇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人员
培训时间:2017 年 12 月 18 日
培训对应期间:2017 年度
培 训 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
一、培训基本情况
    2017 年 9 月 25 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
荐机构”)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翰宇药业”)进行了持续
督导专项培训,培训内容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股份减持最新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简介
    2017 年 5 月,证监会发布实施《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实施《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该等监管规定围绕鼓励和倡导长
期投资、价值投资及促进上市公司稳健经营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减持规定的适
用范围、细化了减持限制的规则、健全了减持信息披露及处罚制度。
    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为依托,保荐机构向公司参加培训人员分别讲解如下内容:
    1、股份减持新规出台的背景,包括制度体系、旧制度实施存在或潜在的问
题以及新制度实施目的;
    2、股份减持新规详解及新旧制度内容变化对比,包括约束对象、股份来源、
交易比例限制、董监高任期届满前辞职特殊规定、信息披露、负面清单以及相关
处罚措施。
三、培训效果
    通过对减持新规相关文件的讲解,加深了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特定股东以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规定的理解,同时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
作意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易 莹                 沈 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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