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17年8
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
2017年8月15日下午14:00,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杨春海先生、曾少彬先生、朱宁女
士现场出席。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杨春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朱文丰先
生列席会议。至表决截止时间,共有3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及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期披露
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翰宇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成纪药业与曾少贵先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董事会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依
据主顺有限实缴资本确定交易金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补
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成
纪药业与曾少贵先生关联交易的公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翰宇药业补充确认成
纪药业与曾少贵先生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