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
谨慎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
审议的《关于收购贵联控股国际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收购贵联控股国际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对外投资”事项已得到我们的事先
认可。我们充分了解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
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使公司主营业务得到加强,有利于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鉴于本次交易尚需进行审计、评估工作,同意暂不召开股东大会,
待标的资产的价格经审计、评估确定后,再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事项已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收购贵联控股国际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对外投资
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靳庆军(签字)
刘治海(签字)
于 雳(签字)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