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
谨慎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
审议的《全资子公司长荣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荣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本次与天津天创华鑫现代服务产
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暂定名称)事项,是通过公司现有产品市场提供金融服务,利用长荣品牌的影
响力进一步拓展公司的经营领域,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靳庆军(签字)
刘治海(签字)
于 雳(签字)
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8 日